简要:东海县青湖中学5位老师家住县城牛山镇,处于方便上班需要,他们相约“拼车”上班,由一名老师购买一辆二手面包车,另外4名老师凑钱补助一些汽油费,10几个月以来他们合作一直很愉快。不过,9月下旬他们的车辆被东海县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暂扣,车主还并被告知涉嫌非法营运,这给几位老师日常上下班带来不便,他们对此提出质疑,并向通过连云港新闻网及连云港日报反映相关情况,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明察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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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青湖中学“拼车族”和东海县运政稽查部门负责人 视频截图
【连云港新闻网】 李耀华 李帅
东海县青湖中学5位老师家住县城牛山镇,处于方便上班需要,他们相约“拼车”上班,由一名老师购买一辆二手面包车,另外4名老师凑钱补助一些汽油费,10几个月以来他们合作一直很愉快。不过,9月下旬他们的车辆被东海县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暂扣,车主还并被告知涉嫌非法营运,这给几位老师日常上下班带来不便,他们对此提出质疑,并向通过连云港新闻网及连云港日报反映相关情况,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明察此事。
拼车上班遭遇查扣
接到情况反映,记者前往东海县青湖镇了解情况。记者在青湖站下车后,搭乘另一辆机动车,花费约5分钟时间到达位于镇驻地西北角的青湖中学。“如果是步行,这5分钟的车程通常要走上半小时,谁都知道半小时对于时间观念紧迫的上班族意味着什么。”青湖中学的“拼客”之一陶长青老师对此颇有感触,他同时也是被扣面包车的车主。陶长青说,他和本校王生亮等其他4位老师同住距青湖镇约15公里的牛山镇,每天往返上班极为不便,学校和各自的住处距离最近的车站都有约半小时步行路程。“拼车”上下班是大家的一致想法,自2008年3月以来,他们已“拼车”上班10几个月时间,二手面包车是拥有驾照的陶长青购买,其他4位老师按每人每次乘车付3元费用,算作补贴汽油费及车辆折旧费。
9月23日,这辆面包车被县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查扣,其理由是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下,“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据参与“拼车”的老师介绍,当天17时20分许,大家上车与一位事先约好的朋友同回县城住处,在驼峰乡杨大庄附近被执法人员拦下来,随后面包车被开进县城的停车场。此后,大家分别想办法回到各自的家中,5位教师“拼车”自此中断。车辆被扣后,陶长青多次到运政大队索要车辆,希望继续“拼车”上班,青湖中学校领导也与县运政执法人员沟通,并向县教育局说明相关情况,但车辆至今仍被扣在县城。
拼车还是非法营运
这种行为到底是“拼车”还是非法营运?县交通局运政稽查大队法制科科长苗东升说,陶长青的行为基本可以认定为非法营运,其主要依据是当事人现场笔录、相关录像及依法调查的情况,其法律依据是《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陶长青显然没有道路营运许可证,其驾驶小型客车长每人每次收取3元费用,计算起来超过其运行成本。同时,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及调查取证过程中还发现,该面包车还不时有收费携带其他乘客的违法行为。由此看来,陶长青驾车带人收取费用,虽然未达到此段线路经营票价每人次4元的标准,但基本事实符合非法营运的要件,县交通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理。
但陶长青则称自己的行为合情合理,认为与同事“拼车”上班并不违法。他认为,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构成非法营运应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其二是以营利为目的进行道路运输经营。他的确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自己有固定工作,10几个月以来,大家相处融洽,合作愉快,同事付给的3元汽油费,是“拼车者”自己认为需要分摊的,且从付费金额看远远达不到营利之实,与通常情况下的以“拼车”为幌子进行非法营运有着质的区别。
上班拼车能否继续
东海县运政稽查大队负责人刘诚说,自8月中旬以来,县里开展城乡客运市场秩序整治,曾查处数百起非法营运。按照相关法律,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应依法严肃处理,陶长青的行为虽称为“拼车”,但确为非法营运。“拼车”是一种新生事物,查处认定有一定难度,但不能因为其为新生事物就纵容这种行为。不过,李诚表示,考虑到青湖中学几位老师上下班的特殊情况,县交通部门会从实际出发,将与相关部门和当事人充分沟通,尽可能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能作人性化处理。
尽管如此,参与“拼车”的几位老师还是希望运政稽查执法人员能够尽早归还车辆,继续他们的“拼车”之旅。陶长青和王生亮等几位“拼客”对几个月以来的“拼车”非常怀念,认为这样既节约了时间又方便了大家。王生亮说,现在车子被扣了,几位老师日常上班非常紧张,而他本人又患有较为严重的青光眼兼白内障,行动十分不便。此事到底如何处理,连云港新闻网及连云港日报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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