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临,不少“驴友”纷纷在网上发帖组织自助游,而这些帖子一般都附上了一份“生死状”,要求参与者承诺如出意外后果自负。为何大家聚在一起出去轻松之前还要如此严肃呢?记者随之进行了探访。
现状
组织者要求签“生死状”
AA制自助游由来已久,组织者一般通过互联网召集“驴友”并提供线路,网友跟帖报名组队出游,费用平摊,具有较强的自发性和自主性。
但是,记者 19日在网上看到一名网名为“行千里路”的网友在网上发布了帖子召集有车的南昌市民AA制自助游到安徽红村旅游的帖子,但是帖子上还附有AA制户外旅游免责协议书一份,声明如在活动中发生意外“驴友”自负责任,组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且,该名网友还称在出行前必须聚一天商量路线以及签署这份协议书。
调查
遇难事件催生“生死状”
随后,记者按照帖子上留下的联系方式找到了“行千里路”,他自称姓陶。他告诉记者,签协议书也是不得已,本来大家都知道这种自助游是自负责任的。但去年广西南宁13名游客结伴旅游,一名女孩不幸被洪水冲走身亡,女孩的母亲状告同行的另外12名队员获赔了21万,所以大家都不敢再召集人出去旅游了。后来一些喜欢自助游的人实在按捺不住,于是研究出了这么一份协议书。
随后,记者咨询市旅游局行管处了解到,通过网络发帖组织团队进行自助游活动的现象,目前在管理上基本处于空白状态,旅游局无法监管。
省旅游协会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因为这种自助游是市民自主自发组织的,不定时不定性无法规范,且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这种自助游作出专门的规范,一旦发生意外,就没有明确的责任人来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探险性质旅游难买意外险
此外,记者向保险公司咨询调查时发现,来办旅游意外险的人屈指可数,而且保险的都是参加旅行社的市民。陶先生告诉记者,潜水、攀岩等探险性质的自助游一般风险比较高,有些保险公司也不愿意承保,而自发的自助游都带一点探险性质的目的。
争议
一纸协议能否为队友脱责
19日下午,陶先生邀请记者参加了出行前的聚会,大家都签订了这份责任自负的“生死状”。
陶先生私下告诉记者,“生死状”并非严格的合同或契约,因此一旦发生责权纠纷,“生死状”能起到的作用也是非常有限的,在出事后根本不可能完全避免责任,特别是召集人责任尤其重大,但就现在而言有总比没有好,只能属于心理上的一种安慰。
法律人士:力所能及不援助仍有责任
据南昌豫章法律服务所郭主任介绍,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生死状”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可以申明没有召集人,是大家为了减少费用自发组织的行为。
另一方面,虽然是AA制、不赢利,但同行的队友也有责任和义务在危难时互相帮助。而且如果队友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并且力所能及可以救助的情况下遇难而没有施以援手,同行的人还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