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07年,新闻界最受关注的事情就是一个名叫兰成长的记者在山西被黑煤矿的人暴打致死。家属坚称兰成长是受报社的委派去调查采访的,但山西方面则声称兰成长是敲诈勒索而不是调查采访,记者站也公开表示兰成长去煤矿“纯属个人行为”。
作为公民,兰成长的遭遇令人同情;但作为记者,兰成长的行为却让人遗憾。虽然公众和舆论还在愤怒地谴责凶手,但报社却在与兰成长“划清界线”。但,这个界线能划得清吗?休说聘用兰成长的中国贸易报社,就是素昧平生的笔者都感到了尴尬,这是因为我与兰成长有一个共同的身份——记者。
公信力是记者的安身立命之本。而公信力的根本是记者公正和无私。所谓“公正”,就是在采访活动中置身事外、不偏不倚;所谓“无私”,就是在新闻采访中不夹杂个人私利、一切为公。新闻采访权是公众知情权的主要实现形式。作为记者,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身后是公众的支持,但这个后盾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公信力就是力量之源。只有拥有了这种力量,记者才有无所畏惧的底气;如果获得了这种力量,凶神恶煞也会在他面前发抖。黑矿的打手之所以那么肆无忌惮,可能就是因为他们觉得兰成长不是“真正”的记者,至少他们是这么认为的。当然,是不是“真正”的记者,并不取决于他有没有记者证;更重要的是看他有没有记者所应该具备的品质。
记者是一个光荣的职业。这份荣誉是属于所有记者的。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所以,每个记者都应该有基本的集体荣誉感,都应该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这份荣誉。但并不是每个记者都做到了这一点。也许兰成长是被冤枉的,但不可否认的是,那种借采访之名行敲诈之实的记者确实存在。这种人虽然只是极少数,但却严重损害了“记者”的形象。
我骄傲,我是一名记者;我希望,所有记者都珍视这个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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