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志坚 来源:浙江在线
22日晚,王治郅及其家人开车行驶到西直门桥附近时,所乘坐的京E9797X越野车与一辆轿车因并线险些刮蹭。两人下车,与轿车司机发生争执,进而发展为肢体冲突。事后,大郅说:“我当时有些冲动,就下车了。”“我会等待事情调查结果,也会尊重派出所的判决。”同时他表示:“我会在博客上发表声明。同时向大家表示歉意。”(2月24日新华网)
又一则让人大跌眼镜的新闻。作为一位国内外有名的篮球明星,竟然因与别人言语不和便产生“冲动”,而“冲动”的直接后果就是使对方“侧趴在地上”、“耳朵出血、面部淤肿、脑部震荡”。如此“冲动”,让人叹息,也让人深思。
然让人更为忧虑的是,这种“冲动”,在国内的运动员身上并非个例,大有“泛滥”之势。据悉,在此次东亚四强赛上,男足在与日本队的比赛中,队员李玮峰等便上演了“掐脖子”大战,以致于有媒体发出了“这是踢球还是踢人”的感慨。只是,这种“全武行”式的“掐脖子”,掐住的不仅是日本球员,也掐住了国人的脸面。
事后,有关方面表示,这是因为比分落后球员产生了急躁心理,动作有点过猛。说得轻描淡写,也冠冕堂皇。是呀,他们已经两连败了,在球迷的一片口水声中再不来点十足的“火药味”怎能挽回颜面?可是,竞技场上靠的是技术,靠的是本领,而不是“掐脖子”。粗野,当这刺眼的字眼出现在国外媒体上时,我们感到的是羞耻和脸红。
仅仅因为发生言语争执便将别人打倒“侧趴在地上”,因为踢不过人家便火气“旺盛”,这到底是在显示自己的拳脚功夫,还是在张扬自己内心里的暴戾?如此不光彩的事,接连发生在一些明星球员的身上,总是让人如鲠在喉、五味杂陈。不要说别人不满,就是国人看到这样的场面也是羞愧难当、尴尬不已。
我们承认,明星球员们在球场上的精湛表演,赢得了公众的喝彩,也为国争了光。但明星球员作为公众人物,更应是公众心中的道德标兵,而不是随心所欲地表现出那种丢人的粗野。在此,也暴露出了社会对某些明星球员的骄纵,“一俊掩百丑”,只要能在赛场上取得好成绩,就不计其它,以致于某些球员们的道德意识、法律意识十分欠缺。
我们即将迎来北京奥运。显然,在这举世瞩目的奥运会上,需要这些球星们在赛场上大展身手,但我们坚决反对粗野的“冲动”行为。奥运,我们不仅要摘冠夺银,但我们更要以一种崭新的精神风貌、文明的国人形象赢得国际社会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