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桂伟
“城中村”是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造成的特殊现象,也是困扰各地城市发展的一个共性问题。城中村虽地处城市规划区内,但其规划、建设和管理与周边城区大相径庭,处于混乱无序的低水平状态,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破坏城市景观,容易诱发治安、消防、环保、卫生等诸多问题,同时也不利于土地利用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当然,城中村也并非一无是处,它为城市低收入人群提供了住房,降低了农民进城的成本,并使企业用人的弹性需求得以保障。
改造城中村无疑有诸多利好,但村民们顾虑重重。这种顾虑不仅来自于村民们谋生手段单一、社会适应能力差等自身因素,更重要的是来自诸如养老、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和子孙后代长远收益无保障的担忧。基层决策者和执行者对于改造城中村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畏难情绪。在改造实施过程中,要搬家、拆房、收地,免不了挨骂、受气、遭怨,甚至容易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关注焦点逐级上升,更麻烦的是改造中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巨额费用,为地方财政加上了沉重负担。从开发商的角度看,因为政府对改造工程要求高,既要体现现代城市风貌,又要保留原有街区特色,加之城中村内部情况复杂,拆迁费用高,开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引资回报难测,也影响了投资参与的积极性。
我市新浦的沈圩、临洪,海州的朐阳、洪门等地是典型的城中村,状况不容乐观,改造势在必行。推进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需要政府有力领导、村居民支持配合、开发商积极参与,逐步突破和克服各种障碍,才能最终顺利完成。要切实保证各方利益,实现村民、开发商 和政府利益三赢,是城中村改造成功的关键。不仅要赢得村民生活满意、环境优化、基本权益有保障,还要赢得开发商合理回报,最后要赢得城市面貌美化、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我市城区西南出入口改造以及正在进行的东部城区大建设,为我市城中村改造积累了经验。在推进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政府调控、市场引导的原则,通过拆迁补偿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等政策,保证村民、开发商和政府利益三赢。立足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积极创建和谐家园,密切结合四城同创活动,大力整治、改善城市整体物质与文化生活环境,揭去覆盖在我市城中村上的伤疤并使其成为城市新亮点,促进城市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