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其山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这一体系中,教育、制度、监督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统一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其中制度是根本,是教育和监督的依据。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一根本环节。
将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是由制度的特征决定的。制度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根本方式,是由其下列特征决定的。一是规范性。制度是一种以行为为调整对象的社会规则,与道德等其他社会规则相比,更强调通过科学、严格的程序和规章来保证人们行为的规范性。二是强制性。制度一经制定,其组织中的任何成员都应该服从,任何成员都没有超越于制度之上的特权,任何违背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一定的制裁。因此,它能强制性地将人的行为纳入符合社会组织要求的轨道。三是明确性。制度是一系列权利和义务或责任的集合,它明确告诉人们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许做什么以及违反制度规定的后果,便于人们在实践中操作。四是稳定性和连续性。
将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总结。我们党在8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党风廉政建设经验,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把思想教育放在突出位置,从思想上筑牢抵御腐败的防线,但同时要重视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法制化,使党员干部有规可守、有章可循。
十六大以来,党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制度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在继承中发展,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表明: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
将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一方面,党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等,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另一方面,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党的作风方面还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在复杂的形势面前,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走上腐化堕落之路,固然有思想方面的原因,但也与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密切相关。
加强制度建设,一方面,应全面规划,精心设计,在民主集中制、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等方面,进一步建立起科学的规章制度,形成与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的新机制新规范;另一方面,应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具体体制、制度和薄弱环节,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建立结构完整、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
作者为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