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润民
树立大局意识,高度认识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性。近年来,国家和省政府对“农业、农村、农民”做出了许多具体的实惠政策,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同时这些资金也成了部分农村干部眼中的“唐僧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只有积极开展具有前瞻性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现“关口前移”,使这些掌握“实权”的“乡镇站所人员”和“村官”不能、不敢伸手,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健康良性的建设环境。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大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检察机关应从人民利益无小事的角度出发,积极加强与纪检、公安的联系,形成打击合力,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把破坏新农村建设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重点掌握新农村中重点投资和建设项目。
预防职务犯罪,为新农村建设创造清廉的政治环境。一是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的预防宣传活动。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农村干部到看守所、劳教所警示教基地进行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听取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教育,使其认识到职务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感受到一个人因犯罪而失去自由的痛苦。
积极探索,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措施。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在乡镇统一对各村财务进行监管,集体办公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会计委派制,并且施行定期轮岗制度;同时实行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和改革财务管理。凡“支农”资金,都应纳入乡镇财政统一管理。三是加强法制教育。检察机关应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农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等培训,进行法制警示教育,增强农村干部法律意识,提高自身免疫力。
作者单位:东海县检察院反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