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自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一是大力宣传制定《劳动合同法》的意义,让大家认识到,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二是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的内容。三是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的具体规定。让大家掌握《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各环节作出的与现行劳动合同制度不同的新规定,掌握《劳动合同法》对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合同、非全日制用工作出的规范。
大力推动工会维权机制建设。要紧紧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主线,以《劳动合同法》颁布为契机,牢固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落实“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要积极推行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要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形成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社会化工作格局,主动、依法、科学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把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各项权益落到实处。
切实加强《劳动合同法》的监察执法。一部好的法律,需要有好的贯彻落实,才能真正发挥其社会作用。而好的贯彻落实,既要依靠有关方面的自觉遵守,也要依靠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和行政部门的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切实履行职责,大力加强《劳动合同法》的监察执法,保证《劳动合同法》各方面规定的贯彻落实。
作者为市民政局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