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达
【连云港新闻网】 一个怕监督的政府,是不自信的政府。只有不断创造条件让群众更有效地监督政府的政府,才是一个为民、清廉、高效、自信、责任的政府,才会是群众衷心拥护的政府。
要想让群众更有效地监督政府,就必须让老百姓愿意监督政府。群众意识的转变,是需要政府来创造条件的,一方面,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让老百姓知道监督什么;另一方面,要加大现代公民意识的培育,要呵护公民意识的星星之火。
要让群众更有效地监督政府,必须让老百姓有内容可以监督。一方面,政府首先应该转变观念,不怕暴露政府的“隐私”,以最及时的速度、最大的限度、最广的范围进行政务公开,让群众知道政府运转的情况;另一方面,政府要对群众持开放态度,建设“无围墙”、“无哨兵”政府,让群众愿意和政府接触,了解更多可监督的内容。
让群众更有效地监督政府,除了政府、立法部门要创造条件之外,司法部门也要创造条件。一方面,要降低“民告官”的门槛,让人民群众在正常监督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轻易找到救济的措施;另一方面,要大力支持“民告官”,“只有刁官,没有刁民”,要以有理推定来促进“民告官”,要让政府怕“民告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