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闻网】 汉中市政府集中制定出台10项工作制度,其中包括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增设“迟到席”等。(《新京报》5月4日)
近来,各地纷纷对会风问题亮起红灯,如广东规定严禁随意离开会场,不准在会场内抽烟等;如郑州市上街区政府规定开会迟到将受到处罚,多则500元,少则200元。甚至出现昆明一干部因开会打瞌睡丢了“官帽”的新闻,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笔者以为,诸如此类的举措,都有对会议功能的遮蔽和误读的成分在内。要知道,会议是民主政治的体现,是通过意见的交流和碰撞形成共识,而要达到这种目的,必须有民主的议事规则。从深层次上说,会风不佳与某些会议的议事规则缺失不无关系,更与这些会议缺少民主氛围有关。
为了启蒙中国民主,孙中山把教导人们怎样开会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第一步。为此,他专门写了《民权初步》一书,全面而具体地介绍了开会的程序和规则,堪称是关于开会的百科全书。他说:“民权何由而发达?则从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始。而欲固结人心、纠合群力,又非从集会不为功。是集会者,实为民权发达国家之第一步。”即使在今天,这样的见解和认识,已然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笔者看来,如果把上述各地的会议规定与美国的开会规则———《罗伯特议事规则》放在一起,就可以发现很多不足。该规则内容之详细,让不少国人为之惊讶,包括主持会议的主席的规则、会议秘书的规则、普通与会者的规则、不同意见的提出和表达的规则、辩论的规则等。
由此,笔者以为,汉中市增设“迟到席”,很难从根本上改变会风,实现会议的功能。如果各种各样的禁止性规定误读了会议本身的性质,反而会遮蔽会议的民主功能,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陷。
当我们追求会议秩序的时候,千万不可忽视了会议的活力,不能以牺牲会议的活力来获得秩序的井然。因为那样的秩序不仅有悖追求秩序的初衷,而且由于会议缺乏活力,最终获得的秩序也并非我们追求的秩序。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