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位好心人在光明小区捡到一位小朋友散发的传单交到报社,希望能借助媒体的力量解决难题。
其标题是《我恨我爸》,内容为:“我爸是个混蛋、我恨不得杀了他。他经常毒打我和我妈。现在我已经伤痕累累了。他还去赌博,钱输光了,从我的学费里拿。还去喝酒。我妈已经被打个半死,快救救我!!!……”因为下面的内容涉及个人隐私,故到此为止。
看到这样的内容,每一个正直善良的人都会感到无比的愤慨,都会谴责其父的所作所为。这种父亲对家庭失去了一种责任感,只是追求自己的享乐。一个不爱妻子孩子的人,是一个六亲不认的人;一个不管家人苦乐痛痒的人,是一个极端自私自利的人;一个让妻子忍无可忍、孩子散发传单吁请路人帮助的人,是一个失败的父亲。
我们十分清楚,对其父的谴责只能停留在道德的层面上。家庭暴力问题,夫妻之间的互助问题,对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等等,都有相关的法规要求。但是,法律是一个人行为准则的最低底线,对于不称职的父亲,应该引起社会更多的关注和干预。其道理很简单,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家庭的融洽和谐,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和谐。
这位不称职父亲的所作所为,是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相关单位或部门认定。但无论如何,给妻子留下了身体的创伤,给孩子心灵上留下了永远抹不去的阴影,孩子的童年没有得到爱的滋养,却留下了恨的种子,这将直接影响孩子的成长,甚至影响孩子的一生。这不仅是家庭的不幸,也是社会的不幸。
民间一直有“民不告官不究”的说法,这有一定道理,也有明显的问题和不足。就像文中的家庭暴力问题一样,如果孩子父母的单位、社区街道、派出所、妇联、工会等单位、团体或民间组织能出面调解过问一下,也许比问题发展到更严重时解决,成本、代价和不良影响都要小一些,能挽救更多不称职的父亲,也正是很多好心人所期待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