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闻网】《北京市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实施意见》已出台,其中并未提及双方均为北京市高校集体户口且双方父母都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夫妻的子女如何落户。对此,北京市计生委宣传处表示,如遇此种情况,其子女无法办理北京户口,而应依据有关户籍管理规定到外省市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4月30日《京华时报》)
这样就产生一个问题:按照规定,外地学生考入北京高校,户口就迁入高校集体户口,在校期间就是北京人,拥有北京常住人口的所有权利,这些学生中的夫妻当然就是北京夫妻,可他们生下的却是“外地子女”:孩子出生前,其父母的结婚证是北京发的;出生时,自己的“准生证”也是北京发的;出生后,自己立马成了需要到外地申报户口的外地人。孩子想不通,公众也想不通。
问题还不止这些。原户籍都是外地的已婚大学生生下的孩子应回原籍给孩子报户口,可夫妻双方的户口还“悬”在高校,孩子该怎么到父母原籍所在地报上户口?估计也只能落到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家里了。那么,已婚大学生毕业后就能解决孩子户口问题吗?也很难。大学生因读书迁出的户口,如果要再“回”到父母的户籍本上,独身一人的话问题不大,但带着已婚的配偶(外地人),还有一个孩子,恐怕有一串麻烦,甚至会遭遇户籍管理法规方面的空白。倘若再遇到户籍管理与北京同样苛紧的上海、深圳、珠海等城市,那这些“小家庭”还不知户落何处哩!
“本地夫妻”生出“外地子女”,暴露出户籍管理中的新问题。希望有关方面能注意到这一新问题,并着手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