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月武
据报道,广东陆丰市公路局局长谢某的母亲去世后,一场“风光送葬”在当地上演了两个多小时,参加丧礼的人将近3000人,送葬队伍达1公里,置办丧宴席300多席。
党政干部面对自家的丧事,是从简,还是讲求奢华,反映着党风和政风的深层次问题。就以这次“3000人风光送葬”的事件为例,其实扮演主角的并不是死者本人,而是那位大权在握的局长,它所彰显的是一张弄权和媚权之网。一位参加葬礼的居民直白地说:“谢局长有权势,不能得罪,而且以后有事还得找他关照啊。”在弄权与媚权的双向作用下,能不产生出“风光送葬”的隆重场面?然而,这样的“风光送葬”,其实质是在一个关节点上葬送的是党风、政风和行风,葬送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也葬送的是个人的政治前途。
党纪条规对党政干部如何操办婚丧嫁娶之事早有明确规定,遵守则荣,违背则耻。推而广之,作为党政干部个人在婚丧嫁娶、逢年过节、生病住院等重要关口,一定要铭记规定,躬身于行,千万莫要贪图一时的“风光”、“脸面”及“钱财”,而葬送败坏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