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民 朱江
为了在党委换届中选好、用好干部,最近中央提出以衡量群众满意度为主要特点的新考评办法,除GDP增长等可量化的经济指标外,众多难以量化的指标将整合到民意调查中进行,通过群众满意度作检验。
用什么样的办法考核官员政绩,怎样做好干部的选拔考评,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干部的工作重心。新办法的突出特点,就是更多更广泛地征询民意、体察民心,以加强群众监督来避免干部考察中的片面性。涉及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效果等无法量化的内容,要通过民意调查环节、以群众满意度来进行全面检验,一方面增加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同时实现了考核干部要依靠广大群众评价的重大转变。认真贯彻这一办法,对于扭转部分领导干部的畸形政绩观,全面领会并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俯下身子工作,真正做到执政为民,造福于民,必将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
在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干部的同时,再把干部考评权交给群众,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坚持这两条不走样,就一定会促使更多有开拓能力、心系民生的好干部尽快走上各级领导岗位,造福于国家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