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闻网】 (通讯员 苏宜华 姚绍庄 记者 陈炜)日前,赣榆县消费者协会调解一起多收话费的消费投诉,消费者获得多收话费一倍的赔偿。
赣榆县青口镇吴女士年初在一家通信公司申请安装一部电话,预交话费400元。最近她突然接到通信公司催缴话费通知,称其已欠费,吴女士认为自己每月通话很少,不会这么快就超过400元话费,怀疑通信公司收费存在错误,就到通信公司打印了通话记录和收费明细,结果她发现本人并未订制彩铃,通信公司却收取彩铃费54元,通话费也比记录超收77.2元,共超收131.2元,遂投诉至县消协。经县消协调解,通信公司当场按规定退回了多收的费用并按多收费用的一倍赔偿消费者,共计26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