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班书尚 顾晓昕
“干洗店将我送洗的衣服弄丢了,却只同意赔偿10倍的干洗费,这合理吗?”日前,市民孙小姐向本报热线反映了她遇到的窝心事。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应该退还洗衣费,并按照衣服折旧后价值进行赔偿。
孙小姐前几日将一套价值2000元的西服送到一家干洗店干洗,并支付了干洗费15元。干洗店开具了凭证,并写明3天后取衣。但等她按期去取时,却被告知西服已弄丢了。孙小姐要求该店按衣服的原价赔偿,店主指着洗衣凭证背面的一行字称,按规定其赔偿数额不超过洗涤价的10倍,因此,只同意最多赔150元。孙小姐认为该店的规定不合理,没同意店方提出的赔偿数额。
对此,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同时,该法又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因此,店主称要按其规定进行赔偿是不合理的。只要可以提供送洗西服的价格证明,完全可以要求该店退还洗衣费用,并按西服折旧价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