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闻网】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张真真)两年前,东星航空首航时,飞行员罗某担任机长从武汉飞往深圳,返航时飞行员伍某担任机长。如今,两名机长辞职,双方因辞职纠纷闹上法庭,互诉900万元巨额赔偿。
2005年底,罗某和伍某分别从厦航和东航武汉公司辞职后,与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签订了20年的合同。今年1月2日,他们向东星航空提交辞呈,原因是环境不好、压力过大、没有归属感,但未获批准。此前,罗是该公司副总飞行师,伍则为飞行部副经理。
随后,他们向湖北省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劳动合同。仲裁委判决,两飞行员需向东星航空赔偿70余万元的培训费,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双方不服。5月6日,两人向黄陂区法院提出申诉,东星航空也向该法院进行反诉。罗、伍二人认为,他们在东星航空工作期间,东星未按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履行义务,违约在先,需赔偿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900万元;东星航空则认为,飞行员未按合同,提前违约辞职,应支付培训费、违约金等900万元。
据了解,这是国内首起民营航空公司飞行员辞职案。
此案原定昨日上午开庭。但由于案件重大,法官仅在庭外进行了简单询问,表示将择日审理。 (本文来源:荆楚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