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闻网】 (记者 陶莎) 日前,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李绍刚一行来连,调研我市国家赔偿费用管理问题立法情况。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正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同生陪同调研。
我市按照《国家赔偿法》和《国家赔偿管理办法》的规定,明确了国家赔偿费用财务管理的专门机构,健全了配套制度,出台了《连云港市市级国家赔偿费用财务管理办法》,对我市国家赔偿费用的申请、审核、拨付做了明确规定,提高了国家赔偿费用管理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市财政部门还结合我市财政实际,合理安排费用,将国家赔偿费用列入年度预算,每年安排20万元国家赔偿专项资金。从2003年至今,我市共发生国家赔偿案件近百起,赔偿金额7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