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闻网讯 (通讯员 周明 周红 傅长乐 记者 贺耀堂) 市物价局和财政局昨天联合发布通知,对四川等地震灾区来连就业、就学、就医人员免收多项费用。
免收的就业费用包括: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暂住证(包括纸质暂住证、非接触式IC卡暂住证、二维条形码暂住证)工本费,治安联防费(指按人数收取的治安联防费);人事部门收取的聘用合同鉴证费、集体户籍管理费、个人被荐成功服务费、求职登记费、个人档案委托保管费;劳动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介绍成功服务费、自愿委托保管档案收费、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微机信息资源查询服务费;卫生部门收取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费、公共场所卫生审查费、现场调查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预防接种劳务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含分项收费)。免收的就学收费包括:对在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灾区学生,免收学杂费、课本费、住宿费、借读费;对在连公办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灾区学生,免收学费、住宿费。对国家统一安排来连就医人员,我市免收统一安排住院治疗期间的一切医药费用。
两部门明确免收费用的时间为:就业人员从今年6月份到2011年6月份止;就学人员从今年秋季入学至2011年8月份止;就医人员为国家统一安排来江苏治疗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