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庄婷婷
【连云港新闻网】 海南师范大学女生宿舍换衣被偷拍事件一度被媒体和网友闹得沸沸扬扬,引起了广泛关注。近日,从南海网的报道中获悉,当记者采访该校学生时,许多同学认为此事件跟学校管理没有关系。有一女生甚至以“不仅是海师大的男生宿舍楼与女生宿舍楼很近,全国高校也大多存在这样的情况”来证明学校与此事的无关。还有男生在接受采访时称,女生在生活方面应该多注意一些,最好多穿一些衣物,或者平时拉上窗帘,以免让心怀不轨之人有机可乘。
首先,应该表扬海师大学生的爱校精神。毕竟是自己就读的学校,出了这等事情并不光彩。如果此时本校学生们再跳出来指责校方的不是,未免有窝里反、落井下石之嫌。毕竟,学校的名誉已经因为此事受损,不应再雪上加霜。而且,或许校方已经有这样那样的明示暗示,“指导”学生以大局为重,给出适当的回答。
但是,以男女生宿舍楼距离很近为理由,未免荒谬。也许是因为那个女生并非受害者,所以才能如此客观地找到这一冠冕堂皇的理由。我国高校里男女生宿舍楼的距离确实不远,但这不远并不是为了方便偷拍。现在新盖的居民小区楼间距也并不是很远,难道出了类似的事要指责房地产商不该把楼盖得太近吗?或者,为了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学校应该重建宿舍楼,加大距离。那么,男生宿舍楼和女生宿舍楼之间的距离应该有多远呢?20米,50米,100米……?不要忘了,还有高倍望远镜和长焦距相机的存在,随着科技的发展,还会有其它的先进“工具”出现,即使距离再远,想偷拍还是有办法的。
至于男生所称的“女生应多穿一些,拉上窗帘”则让我想起一句古谚: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诚然,学校宿舍不比家里,集体生活自然会削弱个人生活的隐私性。女生们确实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多注意,自重自爱,不给人可乘之机。但是,把偷拍归结到女生们生活中的不注意,简直是荒唐之极。因为没有拉窗帘,所以就该被偷拍吗?难道非要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才能不被偷拍吗?照此理论,约束人们行为的不是法律和道德,而是对方是否有极强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那么一部分罪犯应该被无罪释放:小偷说我本来不想偷东西的,但谁让那户人家不锁门;强奸犯说我本来不想这样做,但谁让那女孩子穿得太暴露;拐卖儿童犯说我本来没打算带走那孩子,谁让他父母不把他看好啊……
且不论学校对于此事是否应该负责,该负多大责任,但仅以上述两个薄弱得站不住脚的理由来证明学校没有责任,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接受。偷拍事件只是暴露出来的一角,其中体现的道德和教育缺失令人担心。警方已经介入,偷拍者终将受到法律制裁,那么有些人是不是也应该受到道德、良心的拷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