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闻网】 招生要求及办法
1.小学一年级入学的法定年龄为六周岁,即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按“一个不能少”的普及要求入学。年满六周岁无故不按时入学的,由其所在的村委会、乡镇政府(社区)会同学校,采取有力措施强制入学。凡适龄儿童没有按规定接受小学教育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社区)共同追究学校、家长或监护人的责任。
2.小学招生实行提前登记、预报名和入学通知书制度。县、区各小学要提前对辖区或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尤其要将施教区内留守儿童、没有接受过学前教育的适龄儿童和“三残”儿童登记在内。然后,将适龄儿童应入学名单公布到村组或社区,请村组(社区)干部和村民(居民)帮助学校核对。凡有遗漏的,立即补齐。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并全部安排入学,一律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严禁借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之机乱收费。
3.小学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按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施教区。城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到县或区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由县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入学。县城公办小学不得向县城以外招生。学校优先安排驻连部队军人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入学。任何学校在招生时均不得采取考试或变相考试手段录取学生,均不得拒绝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三残”儿童可以随班就读,也可以到特教学校就读。
4.户口不在本市的驻连机构人员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的县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入学,并享受本地居民子女入学的同等待遇;对引进人才、在连投资者子女入学提供优惠政策。
5.符合“四独立”办学条件且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小学,其具体招生方案必须经市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招生数不得超过计划数。今年新海实验中学小学部仍面向新浦地区招收一年级新生4个班216人,6年后不再直升本校的初中部。
6.被县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民办小学,必须从起始年级招生。